朱奕波,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,兴华人民法庭党支部书记、庭长。2026年7月,被授予“广州市优秀共产党员”荣誉称号。
麦家俊,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党支部副书记、教导员。2026年7月,被授予“广州市优秀共产党员”荣誉称号。
邹海媚,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。2026年7月,被授予“广州市优秀共产党员”荣誉称号。
单志辉,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华乐派出所一级警长。2026年7月,被授予“广州市优秀共产党员”荣誉称号。
邢星,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。2026年7月,被授予“广州市优秀共产党员”荣誉称号。
谢河伟,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警卫大队党支部书记、大队长。2026年7月,被授予“广州市优秀共产党员”荣誉称号。
冯敏,平远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党支部书记、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。2026年7月,被授予“平远县优秀党务工作者”荣誉称号。
林佳瑛,平远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党支部委员。2026年7月,被授予“平远县优秀党务工作者”荣誉称号。
杨玲华,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黄村派出所一级警长。2026年6月,被授予“2025年度广州市天河区三八红旗手”荣誉称号。
曾纪斌,中国人民解放军32263部队中校主任。2026年6月,被授予“河源市拥政爱民模范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罗坤,中国人民解放军32569部队副连长。2026年6月,被授予“河源市拥政爱民模范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王卫,武警广东省总队河源支队执勤一大队机动中队政治指导员。2026年6月,被授予“河源市拥政爱民模范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张凯,武警广东省总队河源支队执勤二大队和平中队中队长。2026年6月,被授予“河源市拥政爱民模范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余晓国,河源江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。2026年6月,被授予“河源市爱国拥军模范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龚敏,中国人民解放军75752部队场站飞行管制室少校主任。2026年6月,被授予“河源市拥政爱民模范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王伟亚,河源市公安局江东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。2026年6月,被授予“河源市爱国拥军模范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施杰,中国人民解放军75752部队政治工作部中校副主任。2026年6月,被授予“河源市拥政爱民模范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刘钦炜,连平县元善消防救援站消防员。2026年6月,被授予“河源市爱国拥军模范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刘明杰,中国人民解放军75738部队72分队政治指导员。2026年6月,被授予“河源市拥政爱民模范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王梦玉,中国人民解放军75738部队政治工作部干事。2026年6月,被授予“河源市拥政爱民模范个人”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