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贤名人网 > 法治人物 > 潘丽娜

潘丽娜

兴隆县第一检察部检察官

潘丽娜

  潘丽娜,女,汉族,中共党员,大学本科学历,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学位。2011年5月考入兴隆县人民检察院以来,历任书记员、助理检察员、检察员、第二检察部副主任、第一检察部副主任。该同志思想积极向上、工作吃苦耐劳、团结同志、待人友善,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,恪尽职守、兢兢业业,以扎实的业务功底,忘我的拼搏精神,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。因个人表现突出,她多次获得奖励,其中2012年、2014年、2015年度被评为先进个人,2013年、2015年度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,2013年、2014年获得嘉奖;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获评优秀公务员;2016年被评为承德市优秀公诉人、河北省优秀公诉人;2019年被评为“冀青之星”;2020年再次获评承德市优秀公诉人、河北省优秀公诉人。

  ??一、忠于职守,勇挑重担,以行动践行使命

  潘丽娜同志始终坚持立足本职,做好审查起诉和法律监督工作。她勇于挑起重担,敢于挑战困难,兢兢业业,埋头苦干,自任检察员以来,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300件,其中不乏重大、疑难、复杂案件,有涉案金额上千万的贪污贿赂案件,欺压百姓、危害社会秩序的恶势力案件、涉及上百名被害人的电信诈骗案,也有涉及爆炸物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、严重侵犯他人人身、财产安全的盗抢案件、危害食品、药品安全、破坏生态环境等案件。在负责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工作期间,她办理了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贪污、受贿系列案件,涉案金额近千万元,案卷二十余册,涉及行贿人十余人,面对行为人部分翻供的情况,她沉着应对、有效指控,最终受贿人、行贿人都受到了依法惩处。2018年,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该同志果敢担当,积极作为,主动请缨办理人数众多,案情复杂的案件,2018年办理了一起涉及9人的恶势力团伙案件,2019年办理了本院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,为了有效指控犯罪、取得良好办案效果,她详细撰写了4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和出庭预案材料,经过十余天激烈庭审,最终涉案人员均被依法惩处,2020年她又主办了一起涉及19名犯罪嫌疑人的恶势力团伙案件,因人数众多、案情复杂,她每天加班加点,付出大量精力,工作虽辛苦,但她从未有过怨言。因工作表现出色,2020上半年,潘丽娜同志被借调到市检察院办理专案,她克服了异地工作、孩子年幼的困难,没请过一天假,与专案组成员转战北京湖南等多地办案,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,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,获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和好评,借调期间,她还利用为数不多的放假时间,办理了两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。可以说,她一直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。

  二、勤学苦练,争先创优,以学习提升能力

  潘丽娜同志爱岗敬业,有着锲而不舍的精神,工作中她始终保持蓬勃朝气和创先争优的劲头,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不平凡的自己。2016年5月,她参加了承德市检察院组织的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,荣获承德市优秀公诉人称号,后代表市院参加河北省优秀公诉人竞赛,以出色的发挥,荣获了河北省优秀公诉人称号。2020年,她又出现在承德市优秀公诉人竞赛的赛场上,荣获了承德市优秀公诉人、优秀辩手称号,并再次代表市院参加了河北省优秀公诉人竞赛,赛场上她以稳定的发挥,再次荣获河北省优秀公诉人称号。因工作实绩突出,她在2020年成为首批全省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及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成员。都说法庭是没有硝烟的战场,站在公诉席上,需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、需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“烂熟于心”,也需要有足够的胆识和勇气。潘丽娜同志深知只有业务精、理论强,才能办好案,出好庭,才能做到案件质量过硬。工作之余,她始终坚持学习,不断提升自己,上班没多久,她就利用周末和假期到中国政法大学进行了在职研究生学习,并取得了刑法学硕士学位。她注重经验总结,结合办案经验,每年撰写调研文章,被省、市级刊物多次转发。为了更好的学习,提升办案质量,她与部门负责人一起研究开展学习研讨会,她把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一记录、逐项总结归纳,与其他检察官交流学习,以学励志、以学促行。面对疑难、复杂案件,她总能用理论联系实际,有理有据的分析,提出独到的见解。在一次次的学习和实践中,她增长了知识、开拓了视野、提升了素质,也迅速成长为刑事检察业务骨干。

  三、公正执法,一心为民,以诚心奉献群众

  作为一名年轻的检察官,潘丽娜同志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她始终牢记立检为公、执法为民的宗旨,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,以满腔热忱办好每一起案件。办理刑事案件,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矛盾激化,引发不良后果,影响社会稳定。她深知她所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,更是他人的人生,因此,她不只是就案办案,更注重矛盾化解,调处纠纷。办案过程中,她凭借着出色的业务水平、细腻的感情和敏锐的洞察力,努力把各种风险降到最低,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,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。前不久,她办理了一起责任事故案件,在听取被害人家属意见时,她感受到家属情绪激动,便多次与家属取得联系,倾听诉求、耐心劝慰,在她的不懈努力下,双方就民事部分和解。纠纷得到有效化解,家属也解开了心结。案件结束后,被害人家属亲自到单位对潘丽娜同志表达了感谢。她说,每个检察官的职业生涯中,都会经历无数这样的瞬间,在细微之处,她深深体会到,只有时刻秉持执法为民的情怀,才能充分体会到身为基层政法干警的自豪感和荣誉感,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作为一名青年志愿者,她一直秉持奉献爱心、身体力行的理念,从身边的小事做起,热心公益、传递爱心、无私奉献。在日常工作之余,她多次组织青年干警走上街头,进行普法宣传,为群众答疑解惑,提高群众法制意识。疫情期间,她积极捐款,并深入社区开展入户排查、向居民发放防疫物资、进行测温登记、站岗执勤,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……在办理的一个个案件和一次次志愿服务中,她忠实的践行着“人民检察为人民”的准则,努力成为让党放心,让群众满意的检察官。

  四、坚定信念,廉洁自律,以公正铸就忠诚

  潘丽娜同志政治敏感性强,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,服从命令、听从指挥、严守纪律,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、旗帜鲜明。秉公执法,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好案、执好法、服好务。工作中,加班加点是常事,她坚决服从安排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严守办案纪律,不徇私情,不谋私利。工作中,她自觉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,公正履职、文明办案,自觉遵守检察机关执法工作规范,认真践行执法、司法为民的宗旨,自觉接受监督,以公正廉洁的作风,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。从事司法办案工作,常常会面临各种诱惑,她始终坚守原则、底线,不为名利所累,不为权势所迫,不被诱惑所扰,坚持不办金钱案、关系案、人情案。她深知,只有行得正,才能胸怀坦荡,只有办案公,才能让群众满意。无论在工作中,还是生活中,她都豪不懈怠,自觉与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。坦坦荡荡做人,清清白白做事,她是这样说的,也是这样做的,以自身廉洁,促执法公正,守群众利益,做对党忠诚,服务人民,执法公正,作风过硬的检察官。

  打击违法犯罪永远在路上,保护人民的脚步从未停歇,维护公平正义永无止境。从检十年,潘丽娜同志在思想上、工作上、生活上始终严格要求自己,秉持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忱,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,坚定履行职责,保护群众利益,维护司法权威,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政法干警的的责任担当、执着坚守与正义力量。

    猜您感兴趣

    法治人物

    潘姓名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