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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磊

滦平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

庄磊

  庄磊,2013年5月参加工作,现任滦平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,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七年。在这七年里我始终不忘初心,立足本职,坚持以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基础,扎扎实实干工作,做一个有温度的司法行政工作者,出色的完成了“六五”普法和“七五”普法法治宣传工作任务。

  一、勤于学习,努力提高自身素质。

  法治宣传工作者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储备和敏锐的法治思维,勤于学习,善于思考,是一个普法工作者的必备素质。在我的工作实践中,常常能够清醒的认识到自身法律知识的不足。为此我认真学习党的先进理论,注重加强政治能力训练,同时在工作中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,牢固树立“热爱法治宣传工作”的思想意识,顺利通过了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,学以致用,将所学知识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,用理论指导实践。

  时代的高速发展,给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带来新的挑战,为了紧跟时代脉搏,我积极学习新媒体宣传方式方法,搭建滦平县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,定期推送法治宣传教育、人民调解、法律援助、社区矫正、公证办理等方面的知识。通过制作法治宣传视频,在网络平台上广泛推广,组织制作的《祝福祖国》微视频、《宪法宣誓》视频投放到网络平台被人民网、河北长安网等采用,进行了重点推广。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,积极通过滦平司法行政公众平台向大众普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,制作《抗击疫情,法治同行》疫情法治动画宣传片,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引导公众遵法守法、依法防疫,适应了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宣传的需要。

  二、立足本职,出色完成工作任务。

  在“六五”普法和“七五”普法工作中,我通过精心组织协调,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,为推动滦平县普法规划顺利实施作出应有的贡献。深入开展“法律九进”“法治九建”,推进精准普法,将法治宣传送进机关、校园、企业、农村、社区、市场、家庭、单位和景区。七年来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百余次。设计打造了南山法治公园、金山岭法治景区,祥源、金色阳光等一批法治社区,于营村、凡西营村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以及司法局西侧法治文化长廊,并精心制作了各类普法宣传海报、宣传折页等法治宣传资料,对法治宣传工作开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。在全体法治宣传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,滦平县法宣办荣获“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”称号、滦平县荣获“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”称号。

  三、创新模式,做有温度的普法工作者。

  法治宣传工作不是闭门造车,需要实干精神。在法治宣传工作的实践中,我总结经验,志愿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,换位思考,推己及人。善制法者,为匠人之用矩;不善制法者,如陶人之用型。普法工作者作为社会的一员,有责任凭借良知和道德,赋予法律持久的生命力。因为法律不仅代表了惩和罚,更重要的还有帮和引。法律人有温度,法律才能真正走进人的心里。因此我一直以来坚持深入群众,广泛听取群众心声,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,认真了解群众在全民普法的大浪潮中真正需要什么法律知识、真正需要以什么样的方式获取法律知识,充分认识到法律普及的重点人群和重点法律。积极在农村、学校开展宪法和民法典知识讲座,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答疑解惑,努力使人民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更加充实、更有保障;积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,组织全县新任职干部进行宪法宣誓,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。

  四、爱岗敬业,不忘初心使命。

  我于2013年正式成为司法行政工作者的一员,时间无迹,奋斗有痕,七年之间我先后经历了“六五”普法、“七五”普法两个阶段、四次重大验收考核,和多次省市重大检查参观。整理档案、下乡调研,组织活动、上下协调、筹备验收,工作繁杂且细致。特别是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,我兼顾办公室工作和法宣工作,一直坚守工作岗位,检查测温、排查报告、法治宣传,从年三十到清明节,从未停歇。之后我又接连接到上级《民法典》宣传任务,和“七五”普法验收任务。为了达到更好的工作效果,我在上班时间积极协调,组织验收,创作滦平县“七五”普法工作视频宣传片,下班之后认真学习《民法典》相关内容,制作民法典法治宣传课件,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一场又一场法治讲座,将民法典知识带到群众身边。我始终坚守身为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初心,牢记共产党员的使命,对工作的热情、对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热情、对政法工作的热情使我充满了斗志,使我能够在法治的阳光下奔跑,成为有责任、有能力、有手段,有温度、知冷暖的司法行政工作者。

  五、自省自律,筑牢信念“基石”。

 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,我时刻用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筑牢信念“基石”,注重深化世界观改造、注重提高忠诚品质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践行“两个维护”。积极拥护党的领导,在思想上、行动上始终与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保持一致,勇作为,敢担当,在工作中时刻审视自己,严于律己,模范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职业道德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。

  七年多来,我在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中,一直兢兢业业,时时处处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工作为己任,以务实作风和奉献精神积极传播法治理念,弘扬法治精神,用每一次微笑、每一次认真普法让法律充满温度,促进了滦平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,于2019年11月6日被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授予“七五”普法中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。

  最后,作为司法行政工作者,我们心有光芒,愿以己身微微光芒,照亮广大人民群众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路。谢谢大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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