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永会,男,汉族,1978年5月出生,中共党员,本科,现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、三级高级法官。他近五年办案2145件,依法纠正错案,维护公平正义;具办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,有效打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,中央政法委、最高法院、省委简报6次刊载报道,最高法院批示推广。在担任省高院执行局业务指导组组长期间,指导全省法院重大、疑难、复杂执行案件办理,成为全省法院执行业务带头人,曾连续3年承办省高院全部执行异议案件,当事人均服判息诉;具办我省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工作,切实推动解决“执行难”问题,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最高法院向全国法院推广。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政法干警、省直机关青年岗位能手、省直机关优秀青年志愿者等称号,荣立三等功3次,被评为省高院优秀公务员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获个人嘉奖累计22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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