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红律师,女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,学士学历,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合伙人,一九九七年取得司法部律师资格。
从事律师工作多年,办理过刑事、民事、经济、知识产权、破产等多类案件,从事企业法律服务、股权架构设计、股权融资服务、新三版和企业股权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托管等非诉讼事务,代表律所取得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“优秀服务单位”湖南股权交易所“优质服务单位”称号;擅长处理事业单位及文化、旅游行业的法律事务,熟悉旅游行业的行业操作规程和业务流程,担任多家旅行社、文化传媒公司法律顾问,代理多宗旅游合同、包机合同纠纷案件,参与大型会展、群艺活动筹划服务,能够为相关事务处理和风险防范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务,参加律师法律援助和接访服务,被评为法律援助积极分子,2013年开始参加“律师进社区”服务,服务过东西湖区辛安渡、将军路和常青花园等地,同时还担任东西湖区普法讲师团成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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